過去跟某朋友談論基督教信仰,他說很討厭基督教的上帝,因為祂創造人,但又挖個坑給人——好好的伊甸園,偏要放棵分辨善惡樹在裏頭,引人犯罪。
當時我認為上帝創造人,是按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一個有靈的活人,而不是一個傀儡,因此上帝讓人有自由選擇,既可以選擇生命樹的果子,也可以選擇分辨善惡樹的果子;既可以選擇服從,也可以選擇違背。上帝給予人選擇的自由難道有錯?當時他不認同,而我的回應到此也基本完結。
今日再重新思考這個問題。上帝真沒有虧欠人什麼,衪已告訴人:「你吃的日子必定死。」似乎人對「不可做」的事情都特別有興趣做,但結果都清清楚楚告訴你了,你還是要吃,能怪誰?亞當怪夏娃:「你所賜給我、與我同居的女人,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,我就吃了。」(創世記 3:12)夏娃怪蛇:「那蛇引誘我,我就吃了。」(創世記 3:13)其實還是怪上帝,都怪祢賜給我這個女人,都怪祢讓蛇存在。
就是沒有怪自己。
如果人的第一個罪就是不順服上帝,第二個罪就是不願意為自己的過犯負責。
或許有人會問,既然神讓人有選擇的自由,為何不從一開始便給予人分辨善惡的智慧?現在這個分辨善惡的智慧卻成為了一種誘惑了。其實人如果由一開始便選擇順從上帝,也就不需要分辨善惡的能力,然而,一旦第一個罪出現了,也就像打開潘多拉盒子一樣,一切的罪惡,五花八門的罪惡就都出來了。
分辨善惡樹的果子是對人的咒詛嗎?不然。當人選擇了不順從上帝後,分辨善惡的智慧也就成為了人的救命稻草,讓人有悔改的機會。亞當夏娃失敗了,但他們的後代亞伯卻憑著分辨善惡的智慧重新與上帝建立關係,只可惜他的兄弟該隱做不到,亞伯並沒有侵犯他,只因亞伯做得好,蒙上帝悅納,他就殺害亞伯。如此顛倒是非,剝奪他人生存的權利,乃是僭越了上帝賞善罰惡的權柄。
該隱以及其後代按自己的喜惡行事為人,高舉自己的血統,建立世界的新秩序,不再以分辨善惡為道德準繩,分辨善惡的智慧最後淪為滿足個人私慾的工具。
人類真正的沉淪就從這裡開始。
今日,只是昨日的影兒。